
我這個活該的拖拖拉拉拉拉鬼...
就是要等到警察杯杯送我一張紅單後... 才真的驚覺大事不妙!!!
前天星期一 Big Big Bule Monday...
上班的路上被一個丁姓員警欄下來,
從3月初車牌不見後(詳情)的這2個月... 這情形已經是司空見慣!!
而我每次都能處變不驚的應對... 不慌不忙地從包包裡拿出我的報案證明單,
抬高下巴理直氣壯單大聲地說:
這是我的車... 只是我車牌被可惡的賊偷走了啦! 還沒空去辦!!
通常警察杯杯看了一下就會放我走... 還會笑瞇瞇的跟我說掰掰...
可是星期一 Big Big Blue Monday...
我踢到了鐵板 碰到了一位無情又無義的丁丁警察!!!
身份證、駕照我看一下... 丁丁警察說。
是吼!! 看一下之後就送我一張長18.9寬13.5公分的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機車鬼! 碼的丁丁蛋!!
而我臉上這個不爭氣的紅鼻子竟然這麼恰巧就在這個時候大過敏...
噴涕排山倒海而來... 哈啾哈啾威力大到快把安全帽震飛了!!!
心想應該幾百塊而已吧...? 懶得和丁丁爭辯... 就鬼畫符的在單子上簽了我的大名!
來公司一查之後發現...
挖靠這張長18.9寬13.5公分薄薄一張粉紅色的單子竟然要新台幣九千六百元整!!!
1) 第12條第1項第10款:
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3,600~10,800
2) 第21條第2項第4款:
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6,000~12,000
這兩條都令我非常地納悶...
納悶1) 車牌不見之後... 雖然被欄過好幾次但從來沒被開單舉發呀!!
我把條文列印出來研究後才發現這位警察界的人才丁丁先生給我亂寫...
應該是第14條第1款:
號牌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換發或重新申請。$300~600
差一行字卻是$300和$3600的差別耶!!
納悶2) 啊咧我的駕照啥時被註銷... 我怎摩不知道???
打去問的結果是民國91年... 也就是6年前我在大同路上逆向行駛的罰單未繳納... 所以在民國92年我的駕照被註銷了!! 挖咧還有這種事的喔???
那不就是說民國92 93 94 95 96 97年間... 我一直都是無照駕駛... 現在才第一次被抓到... 也算是幸運的了???
我可不可以挑語病... 我騎的明明就是機車... 哪來的機器"腳踏車"啊???
然後我是不是可以不用繳這筆罰款!! -__________-
查資料後發現...
喔耶,前幾天5/9才通過的熱騰騰修正案耶!! 我剛好受惠啊... 真是拉奇!!!
那醬... 這張紅單我只要繳$300元耶!!!
昨天特地請了一天假,為了沒車牌沒駕照的事奔波了一整個下午!
晴天霹靂的是除了那筆無照駕駛"機器腳踏車"的$6000元還是要繳納之外... 駕照也要重考耶!!!!!!!
我把找到的新聞稿影本拿出來...
沒想到監理站的大嬸連看都沒看面無表情冷冷地說:
目前只是3讀通過,我們還沒收到公文,所以妳這筆無照駕駛的罰款還是要繳,即使妳現在馬上重考通過考試... 還是要繳完這$6000元才能領取新的駕照!! 未來正式公文發下來要申請退款再過來辦理。(超厲害的霹力啪啦講完一串... 中間根本沒換氣,而且她怎摩這麼強知道我下一個問題就是要問那如果我現在馬上考駕照咧??? 這位大嬸根本就是肚子裡的迴蟲來的.. 一定有練過讀心術!!!!)
好吧~ 至少新車牌是領到了!!
回家的路上我才想到... 對吼! 127是我的分機號碼啊... 難怪唸起來這摩順!!
有7感覺就是很lucky lucky 拉奇呀! 哈哈哈...
在這經濟不景氣的年代,被罰錢還能像我這摩樂觀的人應該不多了吧 XD
Berry說:
丁丁警察嘴唇超黑,跟小丸子的同學藤木一定有血緣關係,都是走奸詐卑鄙路線的啦! 哼哼哼哼哼!!!!!
都28歲了還要重考機器腳踏車駕照! 嗚嗚嗚~